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24-08-08    阅读:365 次

8月7日,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兆华、付文国、王清林王大程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赵锐,县人民法院院长关志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翠平及县监察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王清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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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24年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审计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敏、潘福银辞去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姬威、宁冬辞去黑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黑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吕娟等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郭敏等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进行供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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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组审议和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3个报告;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补选黑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人事任免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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