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2024-09-24 阅读:341 次
9月23日,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兆华、付文国、王大程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王连仲、政府副县长官志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翠平和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有关同志列席会议。吕兆华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法制委关于全县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双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孙吴县双拥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4年1-9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及关于2024年1-9月份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孙吴县乡镇(农场、林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龚华林等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进行供职发言;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王建军等免职的议案及说明。
经分组审议和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7个报告;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双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孙吴县乡镇(农场、林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孙吴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孙吴县2024年1-9月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进行人事任免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向龚华林等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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