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2025-09-02    阅读:133 次

8月29日,孙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兆华、付文国、王大程等出席会议。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同志列席会议。吕兆华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吴县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研等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王霞任职的议案及说明。

经分组审议和主任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7个报告;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全县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上年度财政审计、财政决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孙吴县202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进行人事任免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郁帮华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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